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 各地、離島及國外等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 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充實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提升學生學習視野,特辦理113年好優Show 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計畫訂於112年12月29日公告,收件時間為113年1月1日 起至3月31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3年4月底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12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交通費新臺幣30萬元。
若需報名請備好申請資料後繳交至行政大樓7樓藝文處辦公室。